给您的回复
您好,根据您提供的信息,关键是看房子是否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,虽说是祖屋,但并不一定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如果属夫妻共同财产,依法应参与分配。 如您还需进一步咨询,欢迎您和我们联系,我所的地址是广州市环市东路339号广东国际大酒店A附楼17楼,联系电话020-22372906-809,33111916,15915859166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