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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国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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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事故  (发表时间:2007-10-30)
  2006年10月29日于饶平医院进行剖宫产(腰麻醉),导致左下肢周围神经病,肌肉萎缩,无力。至今未能完全康复,广州中山三院医生说一般不可能完全康复。之前跟饶平医院已签订书面协议书,说明待治疗好转后再进行了结此事。一年了,我该怎么办?能得到什么赔偿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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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您好!这个问题需要看到您与医院签订的书面协议才比较好确定。诉讼时效是没有问题的,因为在您与医院签订书面协议时诉讼时效已经中断。
如您方便,可以带相关书面材料到所里来面谈,我所的地址是广州市环市东路339好广东国际大酒店A 附楼17楼,联系电话020-22372906-809,33111916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