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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国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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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房产  (发表时间:2007-4-15)
  你好,我有个朋友,他爸爸和一个跟他没结婚的女人买了间房子,不过在房子没有供完的时候他爸爸就过世了`房子最后一直都是我的朋友供的`然后房子现在应该怎么分的呢?
,如果另一个女的想把房子直接让给我的朋友,那要什么手续呢?
如果要继承`那也要什么手续呢`?
如果是请律师的话`大概要多少左右呢`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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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您好,房屋的所有权一般都是按照房产证上的户名来确定的。如果房屋上有男女双方的名字,则您朋友可继承属于他父亲遗产的一部分,如果继承,需要到公证处办理公证,然后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;如房产证上无男方的名字,则房屋的所有权归女方所有,您朋友的供房行为属赠与。如女方欲将房屋直接让给您朋友,只需办理过户手续。
律师费用一般都是在收取3000—5000元的基础费用的基础上,再按争议标的额的一定比较收取。您可以到我所网站上去参考以下律师收费标准,当然,具体的数额双方可协商。
如您还需进一步咨询,欢迎您联系我们,我所的地址是广州市环市东路339号广东国际大酒店A附楼17楼,020-22372906转809,熊律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