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装修质量问题  (发表时间:2007-4-28)
  购房合同签的是今年4月30号交楼,开发商的收楼通知书也早于4月20号发出,可是本人28号去现场,发现装修还未完毕,且贴了的墙纸已有多处开缝翘起,客厅的一角也浸水墙面有鼓起,阳台的门和一个空调也没装。开发商说五一期间不上班,请问如果30号之前他们没能整好,五一7天可否算开发商违约?多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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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程女士:
    您好!既然合同明确约定是4约30日交房,开发商就应于30日完成交房工作。如果在4月30日未交房,就属违约行为,依法可追求开发商的违约责任。
    如您还需进一步咨询,欢迎您联系我们:广州市环市东路339号广东国际大酒店A附楼17楼,020-22372906转809,熊律师。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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