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砍伤人不付医药费 受害者上门催讨再次挥刀
来源:正义网 发布时间:2007-4-15 12:17:17
时间:2007-04-13 09:17 作者:乔建设 张刚林 新闻来源:正义网

正义网山东4月13日讯(乔建设 张刚林)曾因故意伤害他人被判入狱,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,受害者索要医药费,换来的竟然是他再次挥刀砍人。4月12日,山东省东明县人民检察院以朱某涉嫌故意杀人罪(未遂)向法院提起公诉。乔建设 张刚林

朱某系东明县东明集镇某村村民。2005年3月,因琐事与邻居发生争执,把对方打成轻伤。事后,他仍然态度蛮横,且拒赔医药费用,被该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。

刑满出狱后,他在外出打工期间得知:朱某因被伤害一事向其妻子索要医药费用。于是恼羞成怒,发誓要去拼死朱某。

2007年1月8日10时许,朱某回到家,即手持镰刀去邻居家欲将其砍死出气。见邻居不在,便朝其子举刀砍去,在其头部连砍数下,直至他倒地不动了才住手。后经法医鉴定为轻伤(重度)。

责任编辑: 娄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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